2022年2月7日上午10时许,怀化铁路公安处安江东站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,发现一名男子在车站上空放飞无人机,便立即上前进行制止,让其迅速停飞。
经了解,这名男子姓贺,34岁,怀化安江人。贺某是一个航拍爱好者,觉得铁路站前广场宽广,想拍摄安江东站全景,于是拿出无人机升空进行航拍。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的规定。民警对贺某进行批评教育,并对贺某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。
2022年2月11日11时30分许,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巡查至赣深铁路线路光明区天安云谷路段时,发现上方有无人机飞行。很快,民警在附近发现拿着手持遥控器操控无人机的操作员刘某,民警立即要求停止飞行作业,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。
经调查,刘某是深圳市某科技公司的员工,当天根据公司安排驾驶无人机进行镜头测试,未向有关部门报备,也没有取得无人机驾驶资格。
事后,该公司法人范某承认公司在涉及 " 禁飞 " 规定这一块的培训有所欠缺,接下来会加强学习教育。最终,深圳铁路公安处深圳北站派出所分别对刘某和其所在公司处500元和1万元的行政罚款,并责令改正。
2月中旬,南京南站铁路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,一架无人机在两条高铁线间飞行。通过搜查,民警在附近发现了操纵无人机的男子高某。高某称,自己是一名摄影爱好者,当天南京降下大雪,他是想拍摄高铁在雪景中穿梭的画面。民警介绍,高铁线路铺设有2.7万伏高压线,无人机靠近极易被干扰,导致失控坠机,影响高铁运行安全,因此高铁附近500米范围禁飞无人机。目前,高某被民警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500元罚款。
2022年2月14日,安徽宣城宁国市西津街道大村村,一架无人驾驶飞机在做试验过程中发生意外,坠落后砸中一户村民屋顶,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。当地警方表示正在调查原因。
记者从安徽青龙湾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了解到,坠落的无人机不是他们公司的飞机,是上海一家公司的飞机,对方是做研发的,无人机在做试验过程发生了意外,没有人员受伤。
无人机行业的发展走上快车道,“黑飞”事故频频发生。目前,我国还没有专门监管无人机的法律。现有规定还存在管控主体、追责对象、处置标准“三个不明确”现象。建立完善的反无人机系统来应对“黑飞”无人机的威胁,保障低空安全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。